鲤鱼乡 - 经典小说 - 与狼为邻 (狼x兔)在线阅读 - 第二十五章 玫瑰

第二十五章 玫瑰

    

第二十五章 玫瑰



    “弥弥姐,你筷子拿反了!”

    “弥弥姐,面粉放多了!”

    “弥弥姐,太甜了……”

    小可尝了一小块弥弥自制的新品,面露难色地吐了吐舌。

    弥弥没理解,自己慢吞吞吃一口,反应迟钝地皱眉。

    新品失败了……

    “弥弥姐。”小可担忧地说,“你是不是身体不舒服啊,要不你回去休息吧,我看你一早上精神都不太好啊。”

    弥弥听见“不舒服”三个字条件反射想起昨晚,他们情迷意乱的行为,窘迫得想挖个洞跳进去,连忙否认:“没,我身体好着呢!你快忙你的去。”

    “现在也没什么人啊……”

    刚说完,门铃响了,弥弥庆幸地赶走小可,“这不就来人了。”

    小可屁颠屁颠地出去,推门而入的是一个高大的男子,穿了件黑色风衣,五官隐在他的帽檐下。

    小可第一反应是后退,他有种神秘的危险气质,让她联想到电视新闻里说的入室抢劫杀人案之类的凶手,本能令她感到害怕。

    “呃……”小可不敢上前搭话,余光偷偷关注那人的行径。

    谁知那人直接向她走来,乌云压顶,小可像背上了一千斤泡过水的棉花。

    “你们店长在吗?”那人主动摘了帽子,露出凌厉的脸庞,平静地说。

    看清了他的样子,她要被杀人灭口了……小可撇过头,脑补这人一会儿像电视剧里那样威胁她。她嘴角翕动:“呃……”

    “照野?”弥弥闻声而出,她早就听出照野的声音,但一想到昨晚,她便和小可一样想躲避,不知道如何面对照野。

    早上她醒来发现自己赤条条地躺在照野旁边,弥弥几乎是落荒而逃。

    活泼外向的小可一副视死如归的模样,弥弥担心小可,指责道,“你吓她干嘛!”

    “我没有……”照野有苦说不出。

    “这就是我跟你提过的小可。”弥弥对照野说。

    小可如获新生,睁着圆溜溜的眼睛看来回看照野和弥弥。“弥弥姐。”小可挽住弥弥的手臂,躲在她身后。

    奇怪,站在弥弥姐旁边,这个人刚才的那种气场减弱大半,她居然没那么怵了。

    弥弥摸了摸小可的头,想着怎么介绍照野,“这是我邻居……”

    照野眼神不太对,紧盯弥弥和小可亲昵的手。

    “嗯……”弥弥补充道,“兼男朋友。”

    照野满意地舒展眉头。

    “啊???”

    小可惊呼:“男?朋?友?”

    “弥弥姐,你怎么从来没和我说过,我怎么不知道啊。”小可只是休息了三天,回来几天后好像大变样了。

    哲哲现在很少来她们这,对了,邻居,哲哲和这个男人都是弥弥姐的邻居。

    “你们是怎么认识的啊?什么时候在一起的?”小可有一百个问题。

    “咳,说起来很麻烦,下次再和你说。”弥弥模糊地搪塞过去,问照野,“我记得你今天要上班吧,怎么还来我这?”

    照野嗓音温和:“晚上有没有时间,带你买衣服。”

    “啊?为什么要买……”弥弥顿住,想到一些事,突然热火中烧。

    他的确撕坏了她好几件衣服,她还让他赔来着……

    “因为……”

    “闭嘴。”弥弥怕照野说出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话,无情打断。

    照野有点小难受,好像从昨晚起他说话就一直被弥弥嫌弃。

    小可在暗地里默默吃瓜,弥弥姐好帅啊,她男朋友好像很听她的话诶。

    “明天吧。”弥弥答应下来。

    “好。”照野唇角微扬,深看了弥弥一眼。

    弥弥僵住,他这是想吻她的眼神。

    不——

    弥弥无声传递信息,背后直冒汗,小可还在一旁呢!

    “我走了。”照野低声说,目光没离开过弥弥。

    “路上小心啊。”弥弥感激他放过她,送他到门口,捏了捏他的手臂,像给一只快炸毛的狼顺毛。

    “晚上我迟点回去,不用等我吃饭啦。”

    这一句照野没回。

    照野走后,小可缠着弥弥不放。

    “弥弥姐,他看上去好凶啊……板着脸一点都不带笑的!”

    照野对外物的确不会有太大的表情波动,弥弥早就习惯了。想到她第一次见到照野也是这样的想法,噗嗤一声笑了。

    “不过他看你的时候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

    小可绘声绘色,“大概就是一个穷凶极恶的抢劫杀人犯有了心爱的姑娘,于是从此放下屠刀洗心革面金盆洗手……”

    弥弥失笑:“什么跟什么啊。”

    “就是不一样啊。”小可挠挠头,“他看别人,像看一块石头,他看你,像看一朵玫瑰花。”

    朴实简单的描述,却也浪漫。

    “行了。”弥弥脸皮薄,听不得这些话,“我想了个新配方,你帮我来试试。”

    “好啊。”

    弥弥转身前,小可忽然小声说道:“他比哲哲好,哲哲看谁都是玫瑰花……”

    弥弥滞了下,没有接话。

    -

    晚上,照野做了大餐。弥弥本打算随便吃点解决,被他一个电话叫去他家。

    照野第n次邀请道:“弥弥,来我家住吧。”

    弥弥第n次拒绝:“不——”

    照野耸耸肩,给她夹菜。

    无所谓,只是床大床小的问题,挤挤也行。

    弥弥自然不知他的心理活动,吃了块牛rou,笑着问:“你今天是不是故意来的啊?”

    明明一条消息可以解决的事,还专门跑一趟。

    更像是为了,见小可?

    因为她说过小可是她的朋友。

    照野:“你说是就是吧。”

    “那你还吓她。”

    “我没——”

    “我知道,逗你的。”弥弥开心地吃饭,好像她和照野之间,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变化嘛。

    “等一下。”她跑去自己的屋子,拿了一瓶红酒,悠悠起瓶,给照野倒了半杯。“小酌一口。”

    照野摇摇头,他从不沾人类的烟酒。

    “你不喝?”弥弥讶异。

    “狼不能喝酒。”

    也不是不能,喝酒后他的行动和五感都会变差,他讨厌任何会影响他判断的事物。而且比起酒,有更多美味可代替。

    弥弥“噢”了声,乖乖把那半杯倒入自己的碗里。

    “你也别喝太多。”他怕亲起来酒味太重。

    “好。”她怕喝太上头,做出难以捉摸的事。

    小抿两下,弥弥并不贪杯,狠狠夸奖了照野日益进步的厨艺,换来照野一顿亲吻。

    她笑嘻嘻打了个饱嗝,收拾完东西回自己住处。

    大门关上,弥弥神色清明,利落关好所有窗户,在阳台上贴了一张纸。

    纸上写着几个大字:

    照野与狼禁止入内!

    做完这些弥弥仍不放心,门锁早被照野掰断,她搬来几张椅子堵在阳台门口。

    -

    关于玫瑰,我在综艺里听过一个浪漫的小故事。

    “我有一个花园,种着一百朵玫瑰,路过的人都想摘一朵走,我只看我的书,不理会路人。

    一天,突然有一个人过来问我,你这本书叫什么名字。我当时的回答是,你可以把花全部摘走。”

    大概就是,你以为我在答非所问,我却是在确认你是我的命中注定。

    遇见喜欢的人,送她一个花园的玫瑰。

    原文是一首诗歌,作者是千卷,我分享在围脖了。

    愿大家都和喜欢的人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