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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L&T不算闹吧,生意也一直不好不坏,谈事情挺安静,我跟唐奕川观点一致,这个案子很有可能是陶欣与小夏争执之后,在小夏母亲开设的游戏厅里放火自杀,小夏接受警方讯问时,因为没有家长与老师在场,错误地认为烧自家的游戏厅不算犯罪,又心疼陶欣已经烧伤,便为其顶了罪。同时我们也默契地达成共识,不忆往昔,不谈旧情,案情以外的话题能免则免。中途借口上厕所,溜了出去。其实没去洗手间,而是上露台点了根烟。唐奕川到了今天这个位置,甚至一度是全国最年轻的副检察长,身边自然少不了巴结孝敬的。但听闻他进检察院后烟酒不沾,黄毒不碰,彻底活成了道德典范,我也不好意思让人吸我的二手烟。我大哥是彻头彻尾的老烟枪,除了上庭与睡觉,几乎烟不离手,但我其实烟瘾还好。几天没想过要抽一根,一见着唐奕川,便觉喉干舌燥,全是犯瘾的征兆。我在露台上吞云吐雾,眼望大都市的繁华夜景,知其背后多少腌臜yin猥之事正在上演,心里竟觉羡慕,不自觉地暗骂一声,狗日的爱情!狗日的唐奕川!Timmy在厕所门口堵着我,不可置信地问:“跟你来的那位大美人真是检察官?”“不止是检察官,还是市检察院公诉处的处长,怎么,还不死心?”“公诉处处长也嗑药吗?不能吧。”此人表演欲望一贯强烈,瞪眼、摊手同时耸肩,表现十分夸张。“你胡说什么?”我一下动了怒,“你少他妈扯淡,真不怕被消防勒令停业整改?”“我刚才看见他在吃一种小白药片,虽然不是毒品,但吃药哪有干嚼的?”Timmy表示酒吧里人来人往,他见多识广,知道有些药物容易成瘾,就跟毒品一样。“你闭嘴,我一律师还用你教这个?”我将Timmy从眼前搡开,心烦意乱地回到了酒吧内。时间差不多了,唐处长要收工回家,他喝了酒而我没喝,驾驶的位置自然交给了我。“前阵子受了点伤,”唐奕川已经穿上了他那身英气逼人的检察制服,迅速将药片收进衣兜里,右手摁着左肩动了动,皱眉道,“镇痛用的。”因为不服判决,犯人家属持械大闹检察院,为了保护承办案子的那位女检察官,唐奕川肩膀受了伤。事情闹得满城风雨,但不是“前阵子”发生的,我一算时间,距今已经大半年了。“曲马多?”我回忆先前自唐奕川手中看见的白色药片,觉得八成相似一种名为盐酸曲马多的非阿片类中枢性镇痛药。这种药是处方药,但管控不严,随处可买,长期服用也很容易上瘾。我曾代理过一个故意杀人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就是曲马多上瘾后失控杀了人。想到这里,我愈觉担心,明明说好了各走各路,还是忍不住问了出口,“你不觉得自己用药有点频繁吗?”“我有分寸。”唐奕川仍旧没什么表情,闭目养神起来。没一会儿似就睡着了。他呼吸均匀,合着眼眸的脸庞近在触手可及处,几丝额发被夜风吹拂着轻动,竟显出一丝难得的柔和宁静,令人不禁浮想联翩。洪锐的死令唐奕川消沉了很长一段时间,当然那个时候我对此毫不知情,毕竟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牵系过往的狗血。那天我随同救护车与唐奕川一起去往医院,他被救治苏醒之后,只简单说了句,自己醉后睡在了浴缸里。因何而醉他语焉不详,我也没追问,只知道唐奕川出院后就准备搬离公寓,申请住校。应该是与那姓洪的小子分手了。在遇见唐奕川之前,我有过不少段短暂恋情,皆好聚好散,分手亦是朋友,从不知一段感情会伤人至深,这让我既泛醋意,又觉美妙。没关系,我可以等。唐奕川病中我鞍前马后悉心照料,病后主动提出替他收拾行李搬家。春暖花开日,我又去了唐奕川的住处,我没见着洪锐的照片,听他淡淡地说,都处理了。装箱打包时我才发现,唐奕川居然有个收集啤酒瓶盖的嗜好,整整六大本瓶盖收藏册,随手一翻,满眼的花花绿绿,粗略估计逾两千枚。我挺乐,心想这小子对外孤高冷傲,内在还挺童真细腻。唐奕川拾起一本收藏册,打开翻了两页,一张波澜不兴的脸孔总算显出一点喜色。“你和他一起收集的?”我也打开了一本收藏册,一边小心翼翼地翻页,一边小心翼翼地提问,为免触其不快。“不是,”一个上午的收拾打包估摸也够累的,唐奕川坐到了我的身边,“他认为这种收藏既幼稚又无聊。”“Iagree.”我嘴里小声嘀咕,手上动作不停,翻了七八页,一页42枚瓶盖排列得整整齐齐,唯独最后一页少了一枚,留下一个不完满的缺位。“怎么少一枚?”我问唐奕川。“比利时的一个小众品牌,酒厂已经倒闭了。”他将那本瓶盖收藏册从我手中接过去,凝目注视那个缺位半晌,然后阖起仍向一边,淡淡说,“人间事哪有什么完满,还是看得淡点好。”这话听来心犹死灰,也不知是说给谁听。这是一个叫Noum的啤酒品牌,早年推出过一个精酿啤酒的系列,共十二款,款款花纹古典精致,宛若小小的铁制艺术品,唐奕川花了三年多时间终于收集了十一枚,却怎么也找不到最后那枚。两个月后的五一长假,唐奕川可能还有个远方表弟在国内需要看顾,约不成与他同游,我思来想去,决定一个人去比利时转转。我托了所有在国外的朋友找那枚缺失的瓶盖,然而两个月过去,一点回音没有。所以此行我不为参观名胜古迹,直接去了那倒闭酒厂所在的小城,终日只在街头酒馆四处游荡,逢路人就问,见到酒鬼更是亲切。大海捞针般找寻那瓶盖,都快疯魔了。没想到蒙受老天眷顾,在离开比利时的那天,在一条无名小街的无名酒馆里,居然真就让我找着了。一个比利时佬一边把玩瓶盖,一边跟人掰手腕,他胳膊粗似我的大腿,发力时一声咆哮震耳欲聋,活脱脱一个外国版的李逵。跟他掰腕子那人一点挣扎没有,输得干脆。趁他休息喝酒期间,我赶紧上去攀谈。这个比利时佬竟不太懂英语,亏得德语作为我的二外,勉强可以用来交流。我表示想出重金购买他的瓶盖,哪知对方也有这个古怪冷门的收藏癖好,死活不肯割爱。诱之以利,没成,只能胁之以武。当时当刻我一心要夺瓶盖,竟不怕死地向这比利时佬下了战书,要跟他比比力气。对方闻言大笑,豁然从座上而起——一丛巨大的阴影压顶而来,我身高一米八五,肩宽腿长,肌rou匀称,搁在国内怎么也是拔尖的水平,但在这个巨型壮汉面前,完全不够掂量。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