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鱼乡 - 耽美小说 - 重生之白月光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5

分卷阅读5

    的想法。只能说到“连锦身体不好需要长时间休息,我们先出去吧。”,说着张鹤自己就转身离开病房。

覃尚云以为连锦说的没有能力是指没有钱供他上大学,没有资格是指与他有血缘关系的覃劲雄相比,连锦只是因为与母亲的约定而将自己留下来并没有资格去管他的事。覃尚云也看出连锦比刚才苍白几分的嘴唇,但不了解连锦的具体情况只能听张鹤的话先离开病房。

连锦在张鹤走出病房时眼里透出感激的目光,在连锦生病后张鹤帮了不少忙,覃尚云能来恐怕也有他的原因,直到覃尚云离开前连锦的目光依旧望着窗外。

等到覃尚云也离开病房只剩他一人时,连锦紧闭着眼睛被子下蜷缩着身体紧握着拳头忍着胃部传来的剧烈疼痛,压下阵阵的恶心,连锦知道如果现在传出什么声音恐怕门外的人随时都会进来,反正生病以来这样的情况已经不少了,习惯后也不想麻烦其他人,反正做什么也没有用那不如一开始就不要麻烦其他人。

即使是张鹤也只知道连锦犯病时会不舒服,因为连锦的隐瞒所以从来不知道连锦犯病时是如此严重。

☆、抑郁症

覃尚云离开后跟着张鹤来到医院的餐厅,坐在张鹤的对面,一直盯着面前淡定用餐的人,张鹤无所顾忌地专注于消灭自己的晚餐。

餐厅里的两人一个沉默地紧盯着面前的人另一个却像一无所觉地用餐,因为两个人无论是外貌还是衣着在充满普通人的人民医院的餐厅里都显得十分出挑,加上比任何人都盛几分的气势让餐厅里的人都偷偷打量着两人。

等张鹤用完晚餐后擦擦嘴巴才给覃尚云一个正眼。

“有什么事就问吧。”

“连锦手腕的伤疤是怎么回事?”覃尚云仔细思考后,觉得那处伤疤怎么都不像是意外或他人造成的,只能是……

“你自己也猜到吧。”

对于连锦曾经自杀的事张鹤也并不隐瞒,而那处伤疤的位置和角度只要看过的人都不难看出来是自杀造成的,反正覃尚云要查也不是查不出来。

“原因?什么时候的事?”

“因为抑郁症,就在你离开后一星期,至于抑郁症的原因连锦不会愿意告诉你的我也就不说,想必覃总能自己查到。”

张鹤说完后恶劣地扬起嘴角嘲讽着眼前的人,嘲讽覃尚云当年居然对连锦患了抑郁症都毫无察觉,想起当年还好自己及时发现不然连锦早就自杀身亡了。

等送去医院后发现连锦手臂上分布着大小不一新旧不同的伤疤时,张鹤知道连锦并不是单纯的自杀而是精神也出现了问题。

手臂上的伤口有些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应该在覃尚云离开的一个星期前或许更加早就已经有了,覃尚云明明就生活在连锦的身边,居然从未发现连锦自残的事,真是可笑。

覃尚云听到后也十分震惊,抑郁症不可能是在他离开后才出现的,会严重到自杀的地步应该是有一段很长的时间了,而自己却毫无所觉。是连锦掩藏得太好还是自己太粗心呢?

覃尚云现在才真正明白张鹤从一开始见到他就露出嘲讽的原因,明白张鹤说他自私的原因,还有连锦说的没有能力的含义,一个抑郁症严重到自杀的人又有什么能力去照顾他人呢。

以连锦不喜欢麻烦别人有事只会自己扛的性格,恐怕是隐瞒自己的原因吧,覃劲雄出现的时间刚好,让连锦以为将覃尚云交给覃劲雄总好过留在自己身边吧,至少那时连锦又不知道亲生的父亲会这样虐待自己的孩子。

如果说在见到连锦之前覃尚云心中还怀有怨恨的话,那么现在覃尚云只剩下懊恼,如果还有怨恨也只是对自己的怨恨。

怨恨自己没有及时察觉连锦的问题,如果当时及时发现或许自己就能陪在连锦身边,不至于让连锦严重到自杀的地步,如果能够发现连锦抑郁的原因或许还能治好连锦的抑郁症。现在想起躺在病床上虚弱无力的连锦,所有的懊恼都转化成了怜惜。

“让连锦转到永康医院吧,那里的设备和技术更好。”

永康医院也是覃氏投资的一部分,虽然覃氏没有大力发展医疗方面,但是也会投资一些不错的医院作为自己的私人医院。在那里覃家的人能保证得到最好的治疗,当然现在覃家已经落入覃尚云的手中自然也包括这家医院了。

张鹤摆了摆手,脸上流露出悲苦的神情,“不用,先不说连锦是否愿意,就是以连锦现在的情况也不适合大动,而且在此之前我已经请过国外的专家治疗过了,但因为发现得太晚了所以现在做什么也没有用。”

覃尚云听完后心里一阵刺痛如果当年自己能留在连锦的身边,或许连锦就不会遭遇那么多的痛苦,更不会不到五十岁就……

这离开连锦二十几年来在最难熬的那段时间里,覃尚云都没有过这样无力的感觉。

覃尚云一向都是个理智冷静的人,这样即使在遭遇突发事件也能冷静处理,理智也能让人的头脑更加清晰,这也是覃尚云清楚知道自己对连锦的病无能为力,即使他是商界的领军人又如何,他也无法换来连锦的健康。

理智的头脑会做出最合适的选择,却也放大了自己对连锦的病的无力感,覃尚云思索片刻后也就没有坚持将连锦转到永康医院。

覃尚云浑浑噩噩中回到家,躺在床上一直回忆与连锦生活的短暂的五年里的点点滴滴,尤其是他离开前的那段时间,希望能从中找到连锦抑郁的原因和端倪。埋藏在心底的回忆一点点慢慢浮现出来,原本以为已经过去二十几年记忆会变得模糊不清,但真正思索时却发现过去一起生活的片段异常清晰。

记忆中的连锦总是穿着白衬衣黑西裤,白衬衣的第一颗纽扣总是紧扣着显得脖子纤长白皙禁欲中带着一丝脆弱,笔挺端正地坐在书桌前,拿笔的右手骨节分明显得十分修长。微黄的灯光下精致深刻的五官显得更加柔和,表情专注地翻译着桌上的英文书籍。

连锦的衣柜里都是款式差不多的白衬衣和黑西裤,当时华国的经济刚开始发展,华国人都还不懂时尚,衣服的款式不多尤其是男性的颜色也大多是黑白灰这些冷色调的。

虽然当时居住的广省相较于其他地方而言开放程度已经很高了但是外国人还是难以看到的,而连锦的样貌让人一看就知道是混血儿,而且是漂亮的混血儿,在当时是十分惹眼的。

连锦会选择这样简单的搭配一方面是他嫌麻烦的个性,还有就是让自己不要太吸引其他人的目光,才选择这种中规中矩在当时不会出错的搭配,但是这样的简单的搭配却与连锦过分出色的外貌十分适合。

尤其是当一个人的衣服毫无亮点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