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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下,她陪着那一群新生在太阳底下一个个亲自去送水,热得汗流浃背,脸上晒得红红的,本来白皙的肤色也晒成了小麦色,不过倒也看起来也健康了不少,有好有坏。他舍不得,只好每天上完课后,在她的办公室找她说上几句话,轻松轻松气氛。不知是不是和学生相处久了,她身上都多出了一股学生的孩子气。上星期三院里开会,要求凡是新上任的辅导员都这一个星期都需要选一位教授,去他的课堂上听课,学习一下课堂教学的方法,另外也是巩固一下知识。这项要求是院里规定的,也早就统计好了所有人的名单,她很幸运地落在了他的手里,随同另一个来听课的男老师,两个人经常在星期一的一二节课来听课,买了豆浆包子坐在教室里的最后一排,低头偷偷吃东西也就罢了,还一只手装模作样记笔记。这是哪门子的记笔记。违反学校不准早上带食物进教室的规定也就算了,还是为人辅导员的,她带头兴风作浪,吃东子吃得不亦乐乎。他在讲台上讲课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她身上去了。“接下来是随堂测试,三十分钟,先做完地可以交给我批改。”课讲到一半,他来了个回马枪。底下的学生哀嚎,虽然教授很帅但是也很折磨人。沙沙沙,教室里安静下来,晨光也安静地落在墙壁上,照亮她的侧脸,狼吞虎咽的侧脸。他背着手静悄悄地走到她身边,那位男老师早就停下来动作,收起东西端身正坐拿起笔记录感想,涂桑则还是低头像老鼠一样在吃东西,完全没注意到他就站在她的身边,注视着她。扣——,他敲了敲桌面。涂桑猛地抬头,噎着了,憋得满脸通红满头大汗。“涂老师,出来我们商量点儿事。”他极其小声地说,像是在诱导。结果她被带去了办公室,办公室里没人,她就坐在他的对面,两只眼珠子滴溜溜地转过来转过去。他好笑:“吃饱了没?”话落,他从身边的抽屉里拿出一沓小零食,还是盒装的良品铺子和三只松鼠。涂桑眼尖,仔细瞧了一下,估摸还不止有这些东西。“瞅啥瞅,先把这些吃完了再来我这里拿,我放这儿先给你保管着。”末了,他偏偏补上一句,“不然都给你了,吃成一个小胖子么搞?”“小胖子”一词可能是打击到她,她顿时神情萎靡不振,眼睛的光芒都黯淡下去了,活像是受了天大地委屈,又不是没给她吃的。没想到她倒是砸吧砸吧嘴,问:“方教授,你喜欢吃零食啊?”他双手紧握放在桌上,颇为头疼地说:“不,都是学生送的。”“啧,一点儿都不廉洁。”“啧,我收了东西都进你肚子里了,桑桑。”她吃了瘪,没好意思再说话,抱着一堆零食颠颠儿地回自己的办公室了。方越然打住回忆,直身将她拉起来,“走咯,回家。”她默默跟在后面,说不上来心里是什么滋味,最后还是没忍住说:“方越然,我丑了也好看,黑,是健康地代表。”还在在意这一茬呢,方越然乐不可支,故意皱眉,“没我好看。”“……”两人到了屋门口,方越然看着门前堆成小山丘似的东西,无语凝噎,他分明是别人将东西都原封不动地绊倒对面的房子里面去,没想到工人倒是实诚,直接扔外面了。咳咳,他清了清嗓子,喊:“桑桑,开门。”她听话地过来开门,钥匙插.进孔里,轻微地一声咔嚓,门开了。黑漆漆的一片,伸手不见五指。他忽地站在她背后,蒙住她的眼睛,“给你一分钟的时间想个愿望。”光与影明灭交错,深深地呼吸就在她的耳边,不可抑制,她心跳得很快,快到要从嘴里蹦出来。有些期待在慢慢产生。他说:“生日快乐。桑桑,我爱你。”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微博见,估计要被锁了。微博:一条肥鱼-rou☆、chapter.40室内灯火通明,亮白的墙壁一下子让涂桑眯起了眼睛,不忍细看,这还是原来的屋子吗,整体格局没做多大的改动,倒是室内粉刷一新,吊了天花板,所有的家具也都换了新,她的那个小屋子更是被人别有用心地装饰一番,整体是少女粉色系,还在墙壁上画了几个猫咪,原本屋子里的东西也都搬出去了,安置了一个新的小窝,是专门用来让可乐和牛奶睡觉的地方,一猫一狗,那个小屋的空间已经够它们用了。至于那间大卧室里,仍旧是黑白为主的色调,简洁明了。涂桑摸着墙壁,心中的感动溢满,眸子里噙着眼泪一边走一边朝着阳台走去,这才发现阳台处别有洞天。隔壁的阳台和她家的阳台通了,长长的一条,还特意铺上了绿色的地毯,像是走在草坪上,脚下踩上去软绵无声。她傻傻地问:“隔壁打通阳台做什么。”他只倚在墙上笑:“去看看就知道了。”她似懂非懂,脚下不受控制地往前走,每走一步胸口像是承受不住心脏的重量,她是何德何能让方越然做到这种地步,他还是在这种时候告白,她自己都骗不过自己,她早就爱上了他。以前总是拼了命告诉自己,两个世界的人,哪能走到一起,可是她怎么就还是陷了进去,再想拔/出来已是举步维艰。行至走廊尽头,入目是挂在天花板上的五颜六色的气球,房间里也都布置得梦幻,公主房上帷幔在微风下妖艳地扭着腰肢,冰凉的木地板上铺满了小小的蜡烛和花瓣,她一眼看过去,总算是看了完整,是特意摆成了爱心形状的蜡烛和花瓣。像是一幅画,俗气有浪漫的画她想了想,又觉得现在的场景像极了那些童话故事描述的房间,如梦如幻,而公主接下来要做的便是等着她的爱人出现,他会穿着好看的衣服,顶着一张俊俏的脸,手里捧着玫瑰,姿势帅气地来迎接她;他会半跪在地上,优雅地亲吻她的手背,而后深情地诉说:我爱你。想着想着,她捂着嘴不觉笑出来,是真的觉得俗气又浪漫又好笑。就她而言,她想象中的一直觉得是,他不需要多大的阵仗,平凡朴实便好,干净温暖就好,他手里不必那艳丽的玫瑰,就算是一捧荞麦花,她也喜欢。他也不必穿得多帅气得体,因为就算是一件普通的衣服穿在身上,她都会想当然地认为,他穿得最好看。不管怎样,只要是他就好。她抬眸去瞧正前方,方越然不知何时早就站在玫瑰铺就的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