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鱼乡 - 耽美小说 - 帝国最恩爱夫夫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06

分卷阅读106

    的房间里有厨房,诺亚回来把米饭蒸上,然后照着菜谱把海带排骨汤煮上,又做了个无油红烧鸡,酱汁黄瓜,香菇炒青菜,炝炒莴笋。

都是家常菜,不过他两辈子这是第一次下厨做饭,感觉挺新鲜的。一边感叹古地球的美食文化,据说这些食谱都是当年地球人迁徙梅洛星系带来的,那些菜谱至今还保存在皇家图书馆里。

因为是第一次做饭,所以炝炒莴笋炒的黑乎乎的。不过自己做的,挺有成就感,诺亚心里乐滋滋的。

☆、77|8.21

奥斯是被一股奇特的味道给熏醒的,他睁开眼寻着味道走进厨房,看见诺亚围着围裙正在炒莲藕,正在往锅里加酱油,他来不及出声,诺亚已经手腕抖了抖,倒了些酱油出来。

奥斯嘴角抽了抽,摸了摸瘪下去的肚子,他觉得其实晚饭不吃也可以,正好减减肥,这段日子过的太安逸太颓废了,吃吃睡睡,逗逗干儿子,再没其他事可做了,他都快长蘑菇了。

他真的挺不上进的,没有兄弟们每天催促着,他每天的锻炼都省了。奥斯身长脖子瞅了瞅已经出锅的炒莲菜,他最喜欢吃的莲藕,被诺亚炒的面目全非,黑乎乎的一坨。

“卖相不太好,”奥斯凑过去帮忙剩米饭,一边一脸痛苦地说:“不过味道很……特别,不过下次还是我来做饭吧。”

诺亚皱了皱眉点头:“确实不太好看,不过我是第一次做,多做几次就好了,我突然对做饭挺感兴趣的。”

诺亚说着,越发坚定要学做饭了。刚才翻食谱,看着那些让人口水直流的美食图片,他想自己亲手做出来肯定更美味。

要不等回去之后,他在别墅后边的空地里种上些菜,反正他有灵水,好像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不用也是浪费了。用灵水浇灌的蔬菜肯定更美味,安格斯和陆斯他们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多吃吃灵水浇灌出来的蔬菜对身体和精神力都有好处。

奥斯听了诺亚的话脸一跨,诺亚有做饭天赋还好,要是没有天赋又兴致很高,那才是悲剧。为了自己的味蕾着想,奥斯一本正经地说:“最近我们虽然一直在路上,不太方便体力和耐力训练,但是锻炼精神力还是可以的,你精神力那么高,应该好好练练。”

“恩,知道了,我也是时候进行精神力方面的训练了。”诺亚笑着地应了声。之前他体力太差,所以他一直都是按照mama给他的训练计划,只练体力和耐力,如今他不使用精神力,咬牙和奥斯近身搏斗大战两百回合是没问题的,虽然之后还是会败,但是他只锻炼了两年,奥斯从小就被、干爹亲自压着训练,他想赶上奥斯很难,但是他的精神力值比奥斯高啊,他的战斗力还是太弱了。

mama虽然没有透露多少,但是他知道mama现在在做的事情有危险,他不想被mama保护在身后,他想和mama一起面对那些危险。

他还真是一刻都能松懈啊,以前还有埃德加老婆的名头,他知道格纳其实没少找他麻烦,都被埃德加挡回去了,如今他凡事都要靠自己了,他必需变强,强到别人不能随意欺负。

这个目标好像也不怎么好。诺亚想了想,又把目标的定为:强到他欺负了别人,别人也要忍着。

好吧,从今天开始训练强度加倍,不能在偷懒了。

“哥,茶叶检测结果什么时候能出来啊?”诺亚随意地问。

奥斯两手端着菜碟往餐厅走,苦恼地说:“大概两三天吧。”

摆好了饭碗,诺亚去房间叫安格斯他们吃饭,就见三个小孩躺在床上,安格斯舒服地枕在陆斯的肚皮上呼呼大睡。

他推开门的那一瞬间,阿曼和陆斯就很警觉地睁开眼,双双盯着门口,眼神警惕而冰冷,看见来人是他,眼里的警惕才褪去了。

“好了,你们快起来吃饭吧。”诺亚朝他们笑笑,弯腰抱起吸允着手指睡的脸蛋红扑扑的安格斯,想把他放进被窝里。

“爸爸?”安格斯睡的不熟,诺亚刚抱起他,他就睁开了眼,嘴角挂着亮晶晶的液体,迷茫地看着他,样子傻乎乎的。

“宝贝儿,吃饭去喽。”诺亚看着傻儿子,心情很愉悦,在他脸上狠狠地亲了一口。

安格斯水润的大眼睛眨了眨,瞬间清醒了:“爸爸,宝宝要吃rourou。”

“就知道吃!”诺亚看着吃货儿子,有些发愁了,儿子太能吃,体型太圆润了。

带着儿子洗了脸,几个人坐在餐桌前,安格斯伸出胖爪子就要抓鸡腿。

“不准用手抓着吃哦。”诺亚笑眯眯地夹起一小块鸡腿rou喂安格斯,又给他夹了些其他菜放碗里,就不管了他了,安格斯吃饭是不用他cao心的,也不用大人喂,自己就吃的哼哧哼哧的。

“噗,噗噗。”安格斯含着鸡腿rou小嘴巴动了动,瞬间一张白嫩的脸皱成了包子,眼角泪水都出来了,把嘴里的rou吐了出来。

诺亚看着埋头苦吃的阿曼姐弟,也在吃红烧鸡,吃的挺香,他瞬间举得自己儿子的嘴又叼了。

“宝贝儿乖,不要挑食,你看哥哥jiejie都在吃呢。”诺亚给儿子擦了擦嘴角,然后自己夹了块鸡rou吃。

rou又柴又咸,很咸的那种,诺亚嚼了几口,忍着咽了下去,又看着儿子委屈的小模样,安慰地摸了摸他的头,看着还在吃的阿曼姐弟,他把红烧鸡盘子端回厨房,默默地把rou倒进垃圾桶。

又回到餐桌,诺亚自己尝了快排骨,又皱了皱眉,味道不咸不淡,但也不好吃。他又尝了几口其他两个菜,黄瓜咸了,莲藕味道很怪。

他歉意地看了看奥斯和阿曼姐弟,说:“要不咱们点餐吧,这家宾馆就有餐厅。”

奥斯还没动筷子,他瞪着黑乎乎的炝莲藕,说了句:“算了,好歹是你第一次下厨,我们给你面子吃完吧。”说着他给诺亚碗里夹了好些炝莲藕,恶意地想着,炒的这么难看,你自己多吃些。

阿曼也看着诺亚安慰地说:“叔叔,这个比我们以前吃的好吃多了。”

诺亚看着阿曼眼底的真诚,瞬间就感动了,觉得这俩孩子以前真是太苦了,再看看眼手里抓了一块排骨,苦着脸啃的儿子,诺亚觉得他以后还是不下厨了吧。

之后的每顿都是奥斯下厨,诺亚只负责打下手,择菜洗菜。然后是切菜,他为了锻炼精神力,不用手握刀,而是用精神力挥动着菜刀切菜。

奥斯在一旁看的很新奇,从来没有人把精神力浪费在切菜上。他看着第一次菜刀突然掉下来差点砸到诺亚脚上,不过几次之后他就熟练了,切的他和他用手切的差不多的了,虽然还是长短粗细不一。

奥斯自己也试了试,他虽然能用精神力提起菜刀,但是切菜就做不到了。

这几天诺亚的心情很轻松,奥斯却很纠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