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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他到处投简历的日子,让我彻彻底底地信了这句话。后来我们都找到了工作。我在一家公司做翻译,他就在附近一所重点高中做外语老师,课不多,工作还算轻松。有次周五Sean送我回家,依旧是那副嬉皮笑脸的模样,说:“里妹儿,让我见见你家人。”我一边感叹他的直白,一边想着怎样把他介绍给我妈。我生活在单亲家庭,母女俩相依为命,所以念完大学才急着回来生活,实在是太想我妈了。按中国人习俗哪怕作为朋友初次上门见家长也是不应空手的,我买了一箱水果让他抱着,深怕我妈对他印象不好。其实我也不知道我究竟在担心什么。Sean说中文不太流利,但听的话几乎句句能懂,做教师之后中文更是突飞猛进,跟我妈交流几乎没什么障碍。母亲很喜欢他,送走他之后她问我:“里子,那个娃儿是不是男朋友哟?”我一下子答不上来,扭扭捏捏说了句不是。4.当天晚上Sean给我发了一条短信,小心翼翼地问:你mama喜不喜欢我?我笑道:不喜欢。他像是真的急了,问我该怎么办。“什么怎么办?”我回复他。“我俩结婚不被你mama祝福啊。”屏幕那头正在喝水的我看到这句猛然呛住,咳了老久。我打趣道:你是在求婚吗?他发了一个大笑的表情,说算是吧。可我们还没交往呢。我回复道。那就当我是在表白好了。他说。我怔怔地盯着屏幕,良久没有动静。那边又发来一条:吓傻了?我说:没有,咱们交往吧。他又说回了最初的问题:你mama喜不喜欢我?我一个字一个字地打过去:很喜欢。5.确认关系后的第一次工作日送我回家,两个人牵着手在我家楼下的街区一直转,直到夜幕降下,天空晴朗无云,满目繁星。他送我到门口,关上门后我从猫眼目送他离开。在一起之后我们的生活没有想象中浪漫,Sean悄无声息的改变我看在眼里。他突然不满足于还过得去的五六千教师工资,课后在网上做英语培训。我看他这样也兼职了几个业余的翻译工作,时不时笑他:“Sean,就算我们在一起了,我也会自己养活自己的,你不用那么拼。”他的回答出乎意料,说:“不是怕你花钱,是想早点给你个像样的家。”那一瞬间我真的觉得,就是他了。我们像是提前进入了婚姻阶段,不再旅游挥霍,不再频繁流连于电影院,也不再借着打牙祭的理由大吃大喝。他开始频繁地来我家,自己偷学厨艺,再做菜讨母亲开心。他的外衣口袋随时揣着一个小本子,上面写满了他学来的四川话。他向我打听母亲的所有喜好,我失笑:“我不是说过我妈很喜欢你吗?”他还是一副玩世不恭的模样,笑道:“你mama很漂亮,我想跟你们一家子谈恋爱。”我佯装生气:“那好啊,我就找一个比我妈大的叔谈恋爱。”说完拔腿就跑,回头冲他做鬼脸。“里妹你站住!”他在后面追,脚下踩着一层薄薄的积雪。我们在空无一人的街道跑来跑去,像两个玩追逐游戏的孩子。Sean抓住我,两人都气喘吁吁,呼着热气。他唇角一勾,说道:“KissyCatch.”那年的成都难得地下了雪,绵绵轻缓地落在我们的大衣上,落在我们的头发上,像染成了素净的老年人的衣裳,像染成了柔软的白发,就像我们度过一年又一年,相依相偎。6.Sean突然想带我去英国。我当然紧张,见公婆在我们的生活中是头等大事,我反复问他穿哪件衣服好看,反复确定应当说什么话。成都飞往伦敦的航班到达遥远温和的大不列颠,希斯罗机场下着绵绵细雨。Sean紧紧握住我的手穿过人潮,撑着一把伞转过头来对我笑。仿佛回到了双流机场的雨天。我比以往的任何时刻都紧张,手心汗涔涔。Sean握着我的手揣在他的大衣衣兜里,为我介绍每一位家庭成员。他的家明朗温暖,父母十分健谈,有一个年纪稍长的哥哥,一个鬼马精灵的meimei。家里的花园姹紫嫣红,偶尔的阳光洒在花草上,映得整个房子生气勃勃。我住在他家里,平常家里人很少团聚,我只能和他的meimei多说些话。小姑娘翻出他们的家庭相册,给我看小时候圆滚滚的Sean。我很羡慕他,有这样一个和睦的家,兄妹三人从相互打架追逐到如今玩笑不断。父母为他们准备早餐送他们去学校,到如今感叹一家人能相聚真是好。而我的成长与他的大相径庭,父亲英年早逝,在母亲的照料下孤独地成长,像阴暗潮湿的墙角钻出的杂草,而他是阳光与雨露下盛放的灿烂的花。他笑起来总是一副天地不怕的模样,眉梢眼角碧波万顷,毫不顾忌,那是真正的自信与朝气。一个总算告别阴雨绵绵的夜,Sean拉着我出去散步。满大街繁华的霓虹灯,伦敦眼在不远处闪耀,对于这一段我的记忆并不十分清晰,只记得感觉太不真实。“里妹儿,”他突然叫我,“你说我们的婚礼是要中式还是西式?”“有点难选……都挺好的。”我说。“那就都办吧。”Sean仍旧笑得灿烂。“傻瓜,”我翻了个白眼,“那得花多少钱啊。”他摸我的头,说:“没关系,大不了咱们晚点结婚,无论如何都要风风光光地把你娶进门。”我没说话,过了好一会儿才回答:“不管早晚都只办一场。西式的好了,在绿草如茵的室外,花环,婚纱,神父,蓝天白云,多好。”“最好的不应该是我在身边吗?”我撇撇嘴表示不屑。心里却想,最好的一定是你在身边。7.回到成都的时候和Sean满大街乱逛,两个人牵着手好像就能走一辈子。春熙路一年四季随时人潮拥挤,我们淹没在人海里,漫无目的地走来走去。“诶你看,”我指着路边罩在玻璃箱里的婚纱,“多好看啊。”“是啊,”Sean一反常态地沉默安静,他轻声问,“我将来要是拿这当聘礼,你嫁不?”“不嫁!”我笑,“不够。”其实哪里需要,我不要房不要车,不要华丽的婚礼,不要殷实的存折,只要新郎是他,我就嫁。从英国回来之后,我们两人不约而同地更加拼命,恨不能没日没夜地工作赚钱。偶尔我们工作完简略地约会后,我就住在他窄窄的教师公寓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