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鱼乡 - 耽美小说 - 青衡的故事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39

分卷阅读39

    下都被火焰包裹。交合时那种又麻又胀的感觉其实也不是来自後方,而是从心底涌出来,自然而然地席卷一切意志。

一直以来我都觉得自己不是gay,至少说,我不是传统意义上的gay。我从来都只跟郑泽一个人在一起,虽然不止一次被其他男人表示过好感,但我总觉得,我不是gay,只是碰巧我爱上的那个人,他是个男人而已。

但是周彬麒不一样,我也不知道为什麽就被他吸引,除了郑泽我就只爱过他。彬麒是冰雪可爱又可怜的男孩子,我对他始乱终弃,想必伤得他不轻。

可是爱情也没什麽对错可言,我始终还是爱郑泽多一些。

这麽说罢,我爱彬麒就像爱我自己,可是我爱郑泽胜过爱我自己。

那是自尊也好,面子也好,前途也好,什麽都可以放下的那种爱,所以我根本没办法控制自己。这份感情已经超出自我的存在,又怎麽可能再受主观意识cao纵?

天亮的时候我又开了一支红酒,对著瓶口好好喝一通,兴高采烈地对自己说:“生日快乐”。

下午醒来看到楼外广场摆开了圣诞节日露天市场,天还没黑就已经把三层楼高的圣诞树上哪些彩灯全都点亮。德国人总把圣诞节太当一回事,平时三令五申所有买卖必须规范化安全化合理化,只有这个时候才网开一面,主动在市里摆开大型露天市场。

玻璃窗冰凉,我赤身裸体地在玻璃上靠了很久,用热气呵出大片水雾,一遍一遍写郑泽名字。

很早以前在这家酒店,我也一样闹著不肯下楼去,因为觉得既然爱上个男人,迟早都会下地狱,又为什麽特意到最大的教堂去踢上帝他老人家的馆子?

郑泽就抱著我,陪我光著身子远远看著圣诞节市场发愣流泪。我们在玻璃窗上写了很多傻话,做了很多次爱,吻得嘴唇都肿起来,说话的时候好像叼了两根香肠。

那时候我们那麽相爱,彼此额头抵著额头就会心如鹿跳,哪怕对方一个眼神都让手心里出汗,说话头绪都完全乱掉。

快入夜我下楼钻进圣诞市场。原来这些小铺子,也不象远远看过去的时候那麽光怪陆离,每间卖的物品也都差不了多少。然而彩灯映著玻璃圣诞树装饰品,麽指大的铁皮玩具满地乱跑,每走三步一定会有红鼻子的肥胖老mama叫卖GruiWine,还有棉花糖跟鲜炒的巧克力花生……我想这不是为了某种宗教而存在,它是一个节日。

我买了很多糖果与玻璃制的天使以及雪花挂件,跑到市场门口,看到小孩子路过便装出狼外公的笑容过去硬塞给人家一个。

偶尔有懂事的宝宝接过礼物跟我规规矩矩道:“谢谢”,我就呲牙笑一下:“我过生日,你要说生日快乐”。那些孩子金发碧眼,笑得非常甜美。我想过些年,我会收养一个孩子,尽量把他培养成直的,然後教他娶个好媳妇,生一堆孙子。这样等我老了,过生日的时候就不必在冰天雪地里送人礼物,好听一句“生日快乐”。

送完礼物我觉得心情非常好,拍拍口袋笑嘻嘻地去了那条声名在外的彩虹旗酒吧街。

以前逛夜店都有郑泽跟著,两个人你看著我、我监视你的,其实基本从未好好玩过。这时候……既然郑泽在享受新婚洞房夜,那麽少爷也不该独守个冷枕头哈。

喝得差不多的时候我给自己好好选了个生日礼物。他是个白人,长得一点也不象郑泽,个子只怕有两米高,皮肤非常白,看样子稍微比我年长一些,身材很瘦。

不过的确……隔行如隔山哈。我还真不知道,招MB是要先给钱後上床的,而且找人插自己比自己去插人价格贵一倍;嗯,不用安全套更贵,如果要让对方射在自己里面的话,那个人是会犹豫非常久,而且还要你上网出示健康记录的。

……我一样样照做,其实也不是就有那麽饥渴。但是我想或许很多年以後,郑泽会腻歪我这个贴上来的第三者,收心去跟Markus双宿双飞。或者说,不需要很多年,过段日子郑泽就会跟Markus出门采风。而我困在杜塞尔多夫,总得找点事情做做好打发夜晚。

万事开头难,现在开始练习比事到临头才著急要强。

---那个人格外温柔,性具大得惊人,技巧也很充足。虽然我後面已经被郑泽弄得肿得厉害,他还是给了我高潮。

但是,啧,那种感觉。怎麽说呢,就好像精神跟rou体分开来,心灵高高飘在空中,看著自己在下面脸容扭曲地喷出欲液一样,非常别扭。

可是虽然并不是非常销魂的性爱经历,我想我会很快学会习惯。

事後对方发挥专业精神,陪我去清理後事,还洗了澡,很温和地吻我眼皮:“不要哭了……从刚才就一直哭,这麽下去你眼睛会瞎掉”。

“胡说”,我将脸埋进毛巾:“是你顶得太深,把我泪腺弄坏了”。

“……是有伤心的事情吗?”,他金褐色的睫毛象蝴蝶翅膀一样扑闪,低沈而冷静地笑:“你喜欢的人,不要你了吗?”。

“嗯,他要跟别人结婚了”,我醒一下鼻子,不知道为什麽这麽容易就对著陌生人倾诉起来:“嗯,我们在一起十年,可是他要跟别人结婚了”。

“呵……你爱他吗?”。

“呃,嗯,我当然爱他”,我揉一下脸:“但是我以前犯糊涂,没有好好珍惜……还为了个孩子伤害他,他……可是我想,他从来没有爱过我”。

“不爱你为什麽跟你在一起那麽长时间?”,他眯起蔚蓝色的眼睛,脸庞沈静而秀美,有一点点女气:“我认识一个人十几年……一直以来他都以为我不爱他,可是如果不爱他,我为什麽要伤害他?”。

“呃,你等等”,我被他说得有点糊涂:“你说爱一个人才会去伤害他?”,哗,我摸著胸口:“这怎麽可能?爱一个人肯定会把他捧在手心,用心窝子去暖和,怎麽可能让他伤到一根汗毛?”。

一瞬间我对这个稽越得不像话的MB非常反感:“你如果因为爱一个人而伤害他,那就说明你只爱你自己,因为你想要他给你更多注意力与安全感”。

39

对方被我训斥得低下头去,沈默半晌,缓缓道:“既然你那麽爱他,为什麽不把他抢过来?”。

“我试过了的”,长叹一声我很无奈,觉得自己像个孩子,垂下头就忍不住要落泪:“其实是他先放弃我的……而且今天他要结婚了,就算我说我爱他,我们上了床之後,他立刻就高高兴兴去跟他未婚夫会合到荷兰办手续”。

“傻瓜”,那人揽住我头颅,将我额头抵在他胸膛,不住亲吻我发旋,喃喃叫我:“傻瓜”。

这位MB的专业素质真的非常好,除了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