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鱼乡 - 耽美小说 - 你还为个傻逼弯了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97

分卷阅读97

    生发起火来得有多变态啊,汉尼拔还吃人脑呢……

“你知不知道,你妈既然起了这个念头,就不会轻易放下。也许今年不爆发,明年不爆发,后年就给你扔心理诊所去了你信不?你一定得信,因为我是专业的。”

诸葛霄一脸鄙夷,“你快拉倒吧……”

刘艺语没理他,“你知道中国有多少同性恋群体吗?知道有多少家长想把儿子给掰回正常人吗?虽然现在医学界已经不赞同治同性恋了,国际上普遍达成共识,刻意矫正性向是不符合人权的。但是在中国这个地界儿,只要有市场,就肯定有买卖,懂么?明面儿说不做,但私底下也会提供这种服务,有钱谁不赚啊?现在心理诊所遍地开花,挂个牌照就能营业,什么厌恶疗法,催吐疗法,电击啊催眠啊,全部轮换着给你上,一直折磨到你再不敢说自己是同性恋,再不敢看男人为止,信吗?你必须得信,因为我是专业的。”

“这种情况下,我要是不把你妈忽悠到我这儿来,万一哪天你妈瞒着我,瞒着你爸,把你往什么精神病院一扔,我看你还怎么说有本事你们来弄死我。不是个精神病也能给你弄出病来,你信么?”

这回不等小姨说出“你必须得信因为我是专业的”,诸葛霄忙不迭点头,“我信我信。”

小姨没好气地白他一眼,“这就是为什么,我伙同你妈把你绑架到这儿来了。我骗你妈说你正在接受治疗呢,还没到电击阶段,正在心里疏导。她不敢来看你,整天就知道赶我来监督你,饭吃没啊,吃得多不多啊,胃口好不好啊,觉睡得怎么样啊,哎哟,所以我就说我不爱结婚,小孩子生出来那就是要cao心一辈子,要cao心到棺材里的,死了还得在天上挂念着……”

“小姨你这话太不科学了,有违你一个科研工作者的形象。”

“我就是打个比方。”刘艺语说起这事也有点头痛,“你妈那边我也忽悠她要用催眠加电击……”

诸葛霄打断她,“你不会来真的吧?!”

刘艺语横眉冷对,“你说呢?你当我江湖郎中啊还是跳大神的?问题就是这事情也不太好忽悠,你妈也精明,现在被我忽悠那是相信我的专业水准,时间一长我就得露马脚了。也刚好你爸爸上午打电话问我,我就把这事跟他说了。”

“……我爸他不知道?”

“不知道。”刘艺语笑着摇摇头,“这就是我佩服你妈的地方,从小就这样,说一不二,说了就做,没人帮她就自己一人搞定。哦,对了,说起这事我想起来了,有个不太好的消息,你妈把你学籍转到北京了。这事多难办啊,你妈说弄就弄,真行。”

诸葛霄眉头拧成个疙瘩,“在北京上学?”

“也挺好。”刘艺语拍拍诸葛霄的肩膀,“你不是想上北理吗,你在G省考北理的分数,在北京都能上中财了。”

虽然小姨这样安慰他,但诸葛霄依然沉默了,因为这样就意味着他要和乔亦初分开一年。一年?一天都舍不得。

“我上午把这事跟你爸说了,那个叫乔亦初的孩子也在旁边。”刘艺语夸张地叹口气,“现在的年轻人真有勇气哦。”

诸葛霄耳朵根子一红,有些别扭的扭过头去,“这么久才发现我不在,笨死了。”

作者有话要说:下一章视角要转移到小乔那边啦,嘿嘿,今天双更哦~

这里可能会有读者指出前两章写刘艺言时,小姨明明是主动提到“催眠电击疗法”的呀,我啰嗦解释一下。

那一章是以刘艺言的视角写的,所以她觉得是小姨随口说,被她听进去的。

而这章是小姨视角,小姨主动解释,是因为听出了刘艺言想拉诸葛霄去治的意思,才主动忽悠她姐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诸葛霄。

最近总被批不科学,GN们要是说小姨这么懂刘艺言不科学,小姨用这种方式帮诸葛霄,不科学太牵强。那我就只好╭(╯^╰)╮了。

☆、66他需要诸葛霄,需要到没有他就没有自我的地步。

知道小姨是站在自己这一边的,诸葛霄略微放下了心,提要求也更大胆了。

“小姨,小姨,能不能给我弄个手机?”

刘艺语扑哧笑了一下,从白大褂的兜里摸出来一只iphone,正是诸葛霄之前丢的那只。

“我还在想你能忍多久呢。”刘艺语将iphone递给诸葛霄,“拿好了啊,再丢了我可不管了。”

诸葛霄一把抢过来,宝贝似的抱着,有些赌气地嚷嚷,“说什么呢!不是你们趁我不注意偷走的吗!”

小姨笑着摇摇头,“你妈拿的,当然了,我知情不报,也有责任。小姨也算是对你进行了一场测试吧,看看你对这份感情究竟能坚定到什么程度。小姨作为外人原本是没有这个立场的,但小姨眼看着你长大,这条路又这么难,如果你不够坚定,小姨会觉得帮你是害你。”刘艺语拍拍诸葛霄的肩膀,“你可别让小姨害你啊。”

送走小姨,诸葛霄累了似的往后一下子仰倒在床上,深吸了一口气,翻过身,身子蜷成一团,心跳在胸膛中激烈如鼓擂。

电话响起来时,乔亦初正在整理行李。即使诸葛爸爸再三保证诸葛霄有小姨照顾着,不会有事,乔亦初还是决定到北京去陪在他身边。其实诸葛城说得对,这次是解决他们母子俩心结的最好时机,如果这次事情不解决好,母子俩的隔阂可能更深。但是,诸葛霄一个人在那个什么研究所里,真的不会出事吗?只要一天联系不上,乔亦初就一天放心不了。

哪怕是共处在一个城市里也好,哪怕只是知道那个研究所在北京城的哪个角落,哪怕只是远远地看一眼也好。如果不是这样,乔亦初觉得自己会疯。

诸葛霄是这世上唯一一个能让他失去镇定,慌乱无措的人。

很久很久以前,乔亦初就意识到,也许,他已经没办法离开诸葛霄了。习惯了他在生活里总会做出些二了吧唧的脱线的举动,习惯了他在早晨定着两撮呆毛笑意灿然地说早安,也习惯了他在他温习功课到深夜时为他煮上一碗他所谓的“爱心方便面”。诸葛霄这样的人,一旦拥有过了,就再也舍不得放手。因为他是独一无二的,是世界上千千万万的个体里面,最最独特的那一个,是乔亦初在上辈子,上上辈子,在最之初,就遗失了的那根肋骨。

他需要赶到北京,不是因为诸葛霄需要他,而是因为他需要诸葛霄。

是的,没错,他需要他,需要和他呼吸同样的空气,需要和他感受同样的城市的脉搏,需要和他在同一片朝阳下醒来,在同一片星空下入眠。

他需要诸葛霄,需要到没有他就没有自我的地步。

是他没有安全感,需要被拯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