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16
书迷正在阅读:重生之一品夫人、全娱乐圈都叫我亲妈[穿书]、有本事你生孩子,有本事你开门啊、谢室友不杀之恩[穿书]、姿势不对重新睡、玄学收购娱乐圈、归期未期、重回九七做人生赢家、小短篇合集(H)、失恋专卖店
酒味,让他给闻出来了。他给霍戎倒了大半杯,端着进了书房。霍戎已经帮他检查完了,喝了口酒道:“一共错了三道。”“三道?不可能!”霍戎抬头,看见他湿润的嘴唇,“三道你觉得多了、还是少了?”“就……我看看,是哪三道啊?”他对着答案改的,只有两道是出错了的,他不相信自己、不相信霍戎,却无比相信答案。霍戎翻着试卷,指出来给他看,“两道选择,一道完形。”赵远阳一看就看到,有一道题自己分明是做对了的,戎哥却说他错了,他指了下:“这道题,难道不是选C吗?”“你为什么这么坚定地认为C是正确的,万一答案错了呢?”“答案怎么可能错!”赵远阳很大声地反驳他,反驳完了,才发现自己说了什么。他嘴唇抿起来,看着眼睛微微眯起来的戎哥,心里一个咯噔——完犊子了。“阳阳,为什么骗我?说吧,错了多少道?”赵远阳眼神乱飞,“就……五六七八道吧,差不多。”“不认真。”霍戎轻轻弹了下他的额头,“答案我不收你的,下次不准这样了。”见戎哥不像是生气的模样,赵远阳也是心里一松,紧接着,霍戎又说话了:“过来,把袜子脱了。”第55章10.2(二更)矮脚大肚杯里是澄澈的暗红色酒液,霍戎一口就没了。赵远阳站在他面前不远,不愿意动,“不挠行吗?我怕痒……”霍戎没说不或者好,只是稍微收拾了一下桌面。赵远阳望着他,软了音,乞求道:“那就十秒好不好?就算我错了两道嘛行不行哥哥。”霍戎嗯了声,伸出双臂,让他过来。“十秒哦?”霍戎点头,“过来了。”赵远阳犹豫地朝他走过去,心里默默地数着,觉得十秒真是漫长——马丹十秒怎么会这么长?他强烈怀疑自己能不能坚不坚持得了。他试探性地靠近,霍戎则一下抱着他的腰,把他整个人抱上书桌,赵远阳一下腾空、变高了,最后稳稳坐在桌面上。他手指紧紧抠着书桌的边缘,心脏乱跳,觉得脚心的□□传达到了全身——明明惩罚还没开始。他坐在书桌上,霍戎则坐在他那总是硬邦邦的椅子上,这样,他就比赵远阳矮了。他抓着赵远阳的脚踝,“左脚还是右脚?”赵远阳说:“……右脚吧。”他也不知道自己哪只脚会敏感些,谁没事自己挠自己痒痒、测试这个啊。“阳阳,你自己倒数十秒。”他说着,把他右脚的袜子给脱了。挠痒痒的秘诀就是一定要轻,动作一定要轻得像羽毛,四根手指来回乱动,保证怕痒的人会痛不欲生。果不其然,赵远阳倒数了个“十”,就发作了,浑身乱动,哎哟哎哟地叫唤,伴随着哈哈哈哈,眼泪花一秒就笑了出来,他死死抠着桌沿——一脚过去就踹霍戎脸上去了。他乱扑腾,一口气飞快念完了十个数字,就喊停——可这别说十秒了,两秒时间都没有。霍戎不为所动。“十秒完了,完了!你放开我!”他动作很大,撞到旁边的台灯,把台灯给撞下了书桌,哗啦碎了。霍戎停了,赵远阳也停了。台灯撞下书桌,发出老大的声响,他低头看了看,得,碎成了渣。要是普通的灯,赵远阳就不觉得有什么,但霍戎的东西,肯定不是什么便宜货,他勇于承认错误:“我赔你一个,但是不赖我啊,谁叫你挠这么痒。”想到刚刚他好像还踹了戎哥,赵远阳又是一阵心虚。霍戎把袜子给他穿上,然后抱他下来,丝毫没提台灯的事,有点无奈又带着宠溺:“阳阳啊,你怎么这么能闹腾。”赵远阳在他怀里,理直气壮:“我小嘛。”惩罚的事,以台灯碎地为结局,不了了之了。但奖励的事,还没完。霍戎把他抱腿上来,“亲哪儿?”赵远阳扭头,把脸颊给他:“就脸,一秒啊。”霍戎凑过去,嘴唇灼热地印他脸颊上,果然一秒,不多不少。赵远阳知道他是守信用的人,说过的话不会反悔,所以只要让戎哥做了保证,就不用担心结果。反之,如果他态度模棱两可,那这时候就需要小心了。地上有碎的台灯,赵远阳看了一眼,就知道是个古董。年份什么的,他还得再看看,但从外观,可以判定是巴洛克。因为地上全是玻璃渣,霍戎就抱着他,把他抱到了卧室。赵远阳洗漱的时候,霍戎就脱了衣服躺进被子里,但没有要睡觉的意思。等赵远阳洗漱完毕,霍戎就从床上起来,“床给你暖好了,过来睡了。”赵远阳蹬掉拖鞋,往床上爬,看着他:“你不睡吗?”霍戎摸摸他的头:“哥哥还有点事忙,你先睡,忙完了我再进来。”赵远阳有点不太高兴地噢了声。按理说,戎哥不睡觉、不跟他躺一张床,是件好事啊!但赵远阳却并没有欢欣鼓舞的高兴。他躺在方才霍戎躺过位置,这里还有霍戎残留的体温,暖和的。他深深地吸了口气。霍戎帮他关了灯,要出去前,赵远阳的声音在黑暗里响起:“哥,那个台灯,我会赔你的。”“哥哥的东西,那也是你的东西,不用赔了阳阳。”霍戎道。赵远阳很坚持:“要赔的。”霍戎没跟他争论这个问题,一个灯而已。第二天上课,他就开始在脑海里复原那个灯的模样。他不常进霍戎的书房,进去了也不会在意这么个小东西,所以只有个大致的印象,圆瓣十字形的灯座,上面有精细的雕刻,似乎是圣母和两个天使组成的。虽然他在这方面不能说是行家,但是见多了摸多了,和这些东西曾经朝夕相处过很长一段时间,该懂的都懂了。一些东西,是不是真的,他一眼就能分辨。凡是和他见过的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