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鱼乡 - 耽美小说 - 金乌每天都在忙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

分卷阅读2

    之前说过云白家在思归山上,更确切的说,他的家在思归山南山的半山腰上。山顶上白雪皑皑,据说上面有一湖温泉,里面居住着一只万年老龟,据说能通晓古今是个厉害的大妖怪。云白居住的山腰上倒没什么大妖怪,都是些和云白差不多的妖怪们,最起码云清是这么认为的。

云白家木制房子外有一棵巨大的梧桐树,云清到思归山时是秋天,梧桐木金灿灿一片,看起来特别壮观。妖怪们也挺喜欢这梧桐木的,闲暇时候他们总喜欢三五成群过来坐坐。【其实是为了围观黑鸡来着。】

云白懒得出奇,一天中的大部分时候,他都窝在门口的梧桐树枝丫上晒太阳。大树从地下向上数第二根枝丫特别长,站在上面能看到很好的风景。云白拜托山上巧手的狐妖帮忙安了一张躺椅,天天躺在那边嗑梧桐子儿!然后一边磕梧桐子一边指挥云清做事。

“云清,倒杯茶来。”

“云清,炒点梧桐子来。”

“云清,桌子擦完了把被子拖出来晒晒。”

“云清,我想吃炸竹虫。”

围观的妖怪们看着忙的都快出残影的黑鸡感叹道:“可怜的哟,这黑鸡这辈子是没法翻身了。”“哎,也亏云白心善收留他,不然他一个残疾的妖怪在不归林早就死掉了。”正说着,那边黑鸡“啪……”一声从梧桐树上摔下来了。云白的声音懒懒的从上面传来:“哎……笨死了,这都多久了还摔跟头。”

云清觉得自己大概真是云白口中说的朽木,就飞到云白身边给他送梧桐子这么简单的事情,他每天都要摔几次!云白特别挑剔,冷掉的梧桐子他嫌弃味道不好,一定要现炒的热乎乎的他才肯入口。云清每次给他送十五粒,注,是刚刚炒好的,guntang烫的十五粒。万幸云清皮厚不怕烫,不然光用三个爪子各抓着五粒梧桐子都能烫熟他!

云清话不多却特别勤劳,云白交代的事情他一开始不顺手,过了几天顺手之后做的特别溜。地板被他擦的干干净净,桌椅上面沾着的果子酱痕迹也被清理的看不出来。云白在房子里面散乱堆着的小东西都被他归类放好,阳光透过窗户照到云白的床上,整个屋子看起来特别温馨。

“呵呵,你是个懒的,却得了个宝贝。”泡在巨湖中的老龟探出巨大的头颅看着云白。云白一手捏着温热的梧桐子,一手端着茶盏:“若不是宝贝,我何苦多事。”“你啊你……”老龟摇摇头,水中荡起巨大的波纹,“你准备怎么办?”“还能怎么办,养着他呗,都跟我姓了,万不可能交给他们。”云白眯着眼放了一粒梧桐子到嘴里,然后娴熟的上下牙一磨,舌尖一卷勾走里面的仁儿后吐出了近乎完整的外壳。

“你这身体扛得住?”老龟今天话特多。“所以你看我这不是好好养着么,对了,给我条鱼。”

云白提着一尾大鱼晃悠悠从山上下来时,看到云清在灌木丛里面躲着。“云清,今晚喝鱼汤。”云白手一挥,大鱼向云清砸去。“叽!!!!”云清被鱼砸倒爬不起来,他口里还叼着云白想吃的花毛虫。云白完全没有帮他一把的意思,只是眨眨眼睛笑意吟吟:“哎呀,今晚有炸花毛虫啊,谢谢啦云清。”然后飘然而去。

“叽!!!!”

作者有话要说:

蠢作者想了很久,西国之后想要写个什么样的。奈何自己文笔奇差,逻辑也见光死,想了很久便定了一个这样的故事。希望大家能给作者撒个花花留个言,大家的肯定便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2章云白

云白大概是这思归山上最邋遢的妖怪,没有之一。云清叠好的散发着太阳味道的杯子被云白滚过一圈后就立刻邹巴巴不成样;云清擦干净的桌椅云白吃过一次饭后就沾上了汤汤水水;云清将家里的东西分类放好后云白总会去翻的乱七八糟。综上,云白是一只除了把自己收拾的能看的妖怪,他的窝里简直不能见妖。

过了几个月云清总算能开口说话了,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云白,你不要乱翻了。”弯腰翻安魂草的云白愣了一下扭头看着云清:“你会说话?哦,倒也不傻。”云清:“……”傻妖能做这么多事?!云清认为云白才是傻的。

云白性子懒散,能坐着绝不站着,能躺着绝不坐着。云清看着在躺椅中没骨头一样的云白叹了一口气,云白之前怎么过的哟,他懒成这样。冬天到了,云白便不上树躺着了,云清拜托狐妖白尾又打了一张躺椅,放在房子的廊檐上,遮风又向阳。云白摊在躺椅中,裹着毯子打盹。

云清已然驯熟,他蹦着三只脚上了云白的床,将被云白揉成一团的被子拖到廊檐上晾晒。然后叼着抹布把家里桌椅地板擦了一遍,家里整理好后,他扑腾起两只小翅膀飞到了装梧桐子的大口袋里,抓了十五粒子送到了火炉上的铁锅里。梧桐子受热,很快就发出劈啪声。云清快速从锅里取出guntang的梧桐子,飞到了门口的云白面前,将梧桐子放在了云白手边。

“云白,我找虫蛹去了。”云白喜欢吃花毛虫,那种长的越粗壮越狰狞的毛虫,火燎一遍后用油一炸一个个笔挺挺,云白一口咬一半嚼的酥脆。云清也喜欢吃这样的花毛虫,不管是成虫还是虫蛹,他和云白两个吃起来那叫一个欢快。云清一直在想云白是个什么样的妖怪,山上有猫妖狐妖虎妖,云白是哪种妖怪呢。云白长得特别好看,应该是狐妖一族吧?可是他又那么懒,妖狐们都很勤快啊。

云清脖子上吊着一个大布袋,这是他从云白杂物里面翻出来的,他一只鸟想多抓点虫可真不容易。云白不帮忙抓吃的还多,花毛虫入冬后都钻到土里变成蛹,特别难找。这个时候云清就特别高兴自己有三只爪了,中间那只脚负责站立,两边的脚负责刨土。只要找到花毛虫喜欢吃的那种圆叶片灌木,只要在灌木下刨一圈最少都能翻出两三只大蛹来。

原本思归山上有很多花毛虫,自从云清来了后,花毛虫数量渐渐少了。云清翻了一圈,找到几十只蛹后站在石头上看着山下的不归林。不归林无边无际,高大的思归山在这片密林中是那么小。云清不敢下山到不归林里面去,云白对他说过,不归林里残暴的妖物多。加上他破壳而出那两只大鸟给他造成的阴影,哪怕他知道不归林里面的花毛虫多到能让他和云白吃一辈子,他都不敢往林中多走一步。

和云白相处下来,他算是知道云白有多懒,他破壳那天是多幸运才会遇到云白。要知道云白几十年才会出思归山到不归林的尽头去办事,其他时候他只喜欢窝着晒太阳吃梧桐子儿。正是由于云白的不管事,云清自觉的担负起照顾云白的任务来,他一直觉得云白在没遇到他之前一定混的非常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