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鱼乡 - 言情小说 - 快穿之软饭王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62

分卷阅读162

    光抄写一遍那都是好几天的工夫,有时候寄到了出版社或者报社,人家看过了不打算采用,也不会退原稿,作者想再投其它家,那费的工夫可想而知……完全不能跟几十年后比的。

原主投完稿回到村里,那牵肠挂肚,茶饭不思啊。

就今天,他去上工,队长给他分了个特别轻省的活儿,让他去仓库那边计工分。

他计着计着工分,突然间,有人从乡里回来,带回来全村的信件,其中就有他的!

信封上的发信单位,那可是XX报社啊!

那会儿的农村,要知道个最新政策,国内新闻啊啥的都得听广播,看报纸,就他们这边远山村,县上的报社记者来了那都得当个大干部热情接待,更不用说省报社了……当然了,他们这小破村也从来没有省报的人来过就是了。

但现在,那个笔杆子宋城,居然能认识省报社的人,还跟他们通信了!

于是纷纷热情地上来围观,想要知道省报社的同志都给宋城写了点啥?

原身则是忍着激动,拆开了那封信。

颤抖着手读到一半,原身原地跳起来,大叫一声,就翻了白眼。

那还有什么说的,村民们赶紧七手八脚地把原身给扶了起来。

一摸还有气儿,有人说是吓着了,有人说是饿晕了,原身的对象小铃则哭着去找村里的赤脚医生同贵。其他的人把原身给抬到了他的住处。

再看那封信,可不把人吓了一跳。

我滴个乖乖,宋城这小伙子!可了不得了!

他写的被省报给录用了!还有一张十块钱的汇款单呢!

怪不得宋城给激动得晕过去了呢,这要是落到谁头上,谁不晕啊!

这可是山沟沟里出了个大秀才,这小村怕是留不住他了啊!

宋城坐在炕上,回忆着原主的故事,只觉得阵阵无语。

原主可以说是个不折不扣的文艺青年啊!

动不动就写诗,写情书什么的,身为科技宅男,宋城实在是搞不来啊!

什么的,宋城倒是挺喜欢的,但他是喜欢看,根本不想自己去写。

更何况原主写的,风格……嗯,怎么说呢,就是那种落难青年碰到美丽贤惠的村姑什么的,就是原主和对象小铃的翻版啊!

宋城打从穿越第一个世界起,就被说成是吃软饭的,但他觉得这位原主才真是吃软饭的呢。

原主跟小铃在一起,就像一个巨婴。

小铃给他洗衣缝补,替他做饭洗碗,如果原主被分到了比较麻烦的农活,都是小铃在帮忙干。

有的时候,还会偷偷塞给原主几毛钱□□票什么的。

原主给小铃的回报呢,则是情诗啊什么的,哦,对了,就是情诗,在原主和小铃在一起半年后也没了那个新鲜劲儿,所以给小铃的就是让她当自己新作的头一个听众……

原主不是靠着笔杆子得了好多的奖品吗?

按着常理来说,原主虽然很穷,没房子就不说了,没钱也是的,但好歹还有得的那些奖品呢,什么绸子皮的日记本,搪瓷水杯,印花毛巾之类的。

除了在起初搞对象的时候,原主送了小铃一块手绢,之后得的那些奖品,原主就都当成礼品送人了。

比如说送给乡里通信站的广播员小金日记本,送给村长的搪瓷水杯……

当然除了送给一些原主认为需要维护的人之外,大部分的奖品,原主都给了他亲大哥家。

他大哥家刚生的小侄子还不到一岁,虎头虎脑的特别可爱,这是他嫡亲的侄子,他就要对他们好上加好上,让宋家那些人瞧得眼气!

没错,原主就是这么一个吃着软饭,但自己却不觉得的,还自我感觉特别良好的家伙!

宋城还坐在床边揉脑壳,之前屋里跟他说话的那个年轻人端着一个碗进来了。

“来来来,喝点热乎的!”

一个粗瓷大碗怼到了脸上,宋城一看,里头居然是蛋花汤。

“诶,还是你有福,这不是刚刚大队那边送来了三个鸡蛋,让给你补补脑!”

宋城道了声谢,端起来喝了几口。

果然这热汤下肚,感觉舒服多了。

其实原主会血糖过低,除了确实在下乡青年这边伙房里吃不太饱之外,也跟原主自己作的有关。

宋城放下了碗,一边早就盯着的年轻人连忙问。

“你还喝不?”

宋城摇摇头,“不喝了。”

年轻人端起那半碗汤,咕噜两三下就喝光了,完了还意犹未尽地把碗边给舔了。

“我这还跟着你沾了光啊!”

年轻人笑嘻嘻地,“宋城啊,你这回可算是出了头了。我估摸着你在这村里也呆不了几天了,诶,你发达了可别忘了我大李啊!”

原来这位年轻人姓李,名叫李达,跟宋城一样,也是小县城来的知识青年,不过宋城是本县的,而这位是邻县的。

宋城笑着摇摇头。

“看你说的,哪就那么悬乎。”

就算是写了部中篇能在省报上连载又怎么样,稿费算上六期的吧,也就不到一百块钱。

能干什么啊!

宋城头痛的,是原身的对象小铃。

原身跟小铃,除了没领证之外,那真是什么都发生过了。

宋城如果不娶小铃,那绝对是要被骂成陈世美,白眼狼的。

可如果娶的话,不光是现在的宋城不乐意,就是原身,其实也是有花花肠子的……

“同贵哥,你快点啊!”

宋城就听到茅屋外头响起了清脆的嗓音,那声音又接着嚷着,“李达,城哥怎么样了?醒了没?”

李达冲着宋城挤了挤眼,“醒了!醒了!还喝了半碗鸡蛋汤呢!”

那碎布拼成的门帘一挑,就进来一个年轻姑娘,她手里还拽着个慢吞吞走路的中年人。

那中年人哎哟了一声,“小铃,你可放手吧,我这老腰都快闪了!”

原来这中年人名叫原同贵,是小铃的本家堂哥,因为早年他爹就是村里的采药人,所以后来村子里派人去学赤脚医生,就派了他去,不过这个人是个慢性子,总是不慌不忙慢悠悠的,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