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鱼乡 - 经典小说 - 坏蛋的香气在线阅读 - 04 猪头的世界

04 猪头的世界

    

04 猪头的世界



    那些被林丝幼无数咂摸的小细节,在林思筠这里,全都不记得了。

    林思筠非常自信的觉得自己喜欢林丝幼这件事很明显。他从小就喜欢林丝幼,从第一次在艺体机构看到林丝幼开始,他就喜欢那个干净到有香气的小女孩。

    不夸张,远远地看着她,挺直着背,在主席台讲话,他都能依稀在鼻尖闻到她的香气。

    小学的时候,他就和班里的同学说,自己喜欢林丝幼。但是苦于不同班,自己又长得太矮,想着等长高了,变帅了再找他女朋友。

    到了初中,他们在一个班。

    他知道,是时候了,结果,站在她跟前,比她矮了一个肩头的林思筠被自己该死的身高创到了。

    林丝幼作为优秀少先队员,第一批入了共青团时,全年级都看着。丝幼穿着洁净如新透着香气的校服,笔直高挑,正义凛然,认真宣誓。她那副为国为民的样子,看得林思筠回家自卑到把牛奶当水喝。

    因为教练说,喝牛奶会长高。他真的每天都在喝牛奶。

    好不容易长高了。她也坐在他前面了。

    但是她好像眼里只有学习?

    算了,不要打扰她学习。因为黄慧说,她家里管她很严,如果成绩掉下来,问题会很大。

    无所谓,反正她一直坐在他前面,没人能当他的面染指她,他一抬眼就能看到她忧国忧民的背影,这和当女朋友也没区别了。

    而且,坐在她后面,能听到她的声音,知道她和黄慧的那些小秘密。

    林思筠看着很酷很冷很帅,实际上就是个纯傻逼。

    所有能用笔直线条解决的事,他是绝对不会拐弯的。这个世界的一切规则,一切束缚和一切弯绕,对于林思筠来说,不能说是毫不存在,只能说是完全没有。

    他看着酷的核心是没有人走进他内心世界了解过他。

    其实根本不用走进,他很好了解,他没有想法。他这样的人,三秒钟没睡着算失眠。

    他所有的知识来源,大概都源于她广播里念的内容?他记得那篇汪精卫还是曾国藩的散文,讲水果店的?这两个名字本来对他来说是超纲了的,但是他知道汪精卫,因为他总陪他爷爷看抗日神剧,知道曾国藩是因为……

    他家那本精装版《曾国藩家书》特别厚,去书房打电玩的时候,累了拿它枕头特别好。

    初恋是香的。林丝幼真的很香。

    他睡觉的时候闻到她身上的香味,睡得很踏实。虽然在哪也睡得踏实。

    他总有一天会抱着林丝幼睡觉。

    他那次把人头磕破了,似乎是吓着她了。也是,乖宝宝是接受不了坏学生打架的。他装了那么久的乖宝宝,一朝破防,确实没把握轻重。

    他忍了好久没动手,就是怕吓着她,可最后还是吓着她了。

    林丝幼当时并未心动,又怎么会对林思筠要吃了黄毛的眼神有察觉?

    本质上,这两个孩子都是迟钝的人。只是迟钝的方向不同,林思筠是纯傻,林丝幼是想太多浪费了时间,反而看不清本质。

    林思筠本就忌惮黄慧和他说过的话,她那当老师的爸妈,似乎给了她很大压力。如果真的把她拐了,她爸妈指不定怎么为难她,她看起来胆子那么小,给她爸妈吓坏了怎么办?

    还有,打架那次,确实是把她唬着了。

    种种累计,他只得更夹尾巴做人。等他看起来更像“好学生”一点,再拐她不迟,反正,她迟早都是他女朋友。

    一切的停滞源自林思筠的那股不顾别人死活的自信,和林丝幼近乎偏执的倔强。他总觉得林丝幼天生是来给他当老婆的,加之林丝幼眼里只有学习,看那些苍蝇,她完全不感兴趣,更何况,横竖没人敢当着他面抢林丝幼!

    反正,怎样,她最后都会是他老婆,只会是他老婆。

    林丝幼到死的那天估计都在庆幸自己当时不是主动的那个。要是林思筠知道自己早就暗恋他,他大概会飘到银河系之外宣布自己的个人魅力超群。

    那个装情书的箱子里全都是那些癞蛤蟆写给他老婆的烂字。

    他看了好几封,酸溜溜的,看着就膈应。他才不会写这种蠢东西,可以用嘴说,谁会浪费时间写字?

    林思筠,林丝幼,多般配的名字,横竖左右看,怎么都是一对!轮不到这些痴心妄想的低等生物觊觎。

    她哭得那天,他想了很久。一个从来不把问题带到下一秒钟的猪头,认真地思考要不要去看一眼《红楼梦》。他很自信,自己只要坚持,就一定能看下去。

    结果当晚,他进了书房,拿了红楼梦,看了封面……

    翻开第一页的第一行,他甚至连第一句都没看完,就睡着了。

    别红了,他还是听她读《中学生文选》吧。虽然不好听,起码听得懂。

    《夏天的颜色》听了人想恋爱。他抬眼就能看到三楼广播室的窗台,她认真读文本的样子。

    那首歌他听了无数遍,当时就因为那句“我想可以亲你了,想和你一起手牵手一直梦游,去到我们都没有去过的地方,不知所措”而恨不得扔了球场去广播室亲她一口。

    他抬眼望向她,窗台的她把发丝别到耳后,轻轻地读一篇不知道谁写的酸东西。

    但他永远记得她温柔的读那句:“在夏天的原野上,我们的步伐悠闲而又美丽,我们年轻,风吹着,散文诗一样的情调,抵达我的.心灵,与夏天的原野一起摇曳,我们是幸福的恋人,有一种无言的默契。   ”

    不爱读字也知道,夏天的颜色美,她读的字美,林丝幼最美。

    他一根筋却也察觉到了她的情绪变化。

    黄慧和他说,她的精神压力很大,似乎因为体育成绩不好,一直没办法进年纪前五,家里给了很大的压力。

    她满心满意都是学习,他怎么好打扰她。黄慧给他形容的很恐怖,她爸妈似乎随时可以把她折碎。黄慧还说,林丝幼一直没有世俗的欲望,完全是因为她爸妈扼杀殆尽,一旦知道林丝幼有早恋倾向,她爸妈可能会“杀了她”。

    他也曾在她和黄慧说小话的只言片语中感受到她家庭巨大的压力。

    他喜欢上了一个和自己截然不同的乖宝宝,他甚至有冲动想带她逃出深渊。

    可他有什么呢?他第一次思考这么深的问题。他甚至没办法和她结婚生娃娃,因为是未成年。

    那成年之后呢?他又有什么?他的一切来自于家里,除非他能赚大钱。大概每个男孩都在这个年纪遇到了想要赚大钱把她带回家生娃娃的初恋。

    “责任感”这三个对于林思筠厚重而不沉重的字眼,第一次在他的生命中成型。他要变强大,才能拥有她。

    他给自己定了一个目标。

    将来一定要打职业,让她成为他的。

    他从来没有想过什么人生未知,未来无常之类的沉重命题。对于林思筠的直线人生而言,人生只有冲,没有阻碍。他总是有种能征服世界的自信。

    考清华附中的那天,他去广播站找过她,但她不在(林丝幼也去单考其它中学了)。

    事情完全不出他所料。他个子还是不够高,天赋同一群天赋比他更高的孩子而言,他略显平庸了。更何况他那捉急的文化成绩。人家压根看不上他。

    如果是其他人,可能就此丧失信心。

    但他是林思筠。

    这样也很好。他还担心自己万一考上了会和林丝幼分隔两地别人把她拐走了,就算是在南域中学打联赛也没什么不好,他总是相信自己能打出来,他一直坚信这件事。

    他是个平庸的天才。这是他去招考之后得出的结论。平庸又如何,平庸的天才也是天才啊。

    虽然没上,但有老婆,也不错。输了事业,赢了人生,怎么看,都是赢。

    她要考播音主持。

    那就去考。她喜欢做什么就去做好了,她声音那么好听,当然要给全世界听到。

    反正,她去哪,他就去哪。在哪都是打篮球。

    那些被小说影视剧吹爆了的脸红心跳,粉红泡泡,在林思筠这里都是不存在的。他拉着她的手飞奔向球场外的时候,他什么感觉都没有,一定要说有个什么感觉,大概就是……

    滑。

    他打球流了一身汗,抓她手腕的时候很滑。

    为什么没感觉?因为在林思筠的世界里,不过牵了自己老婆的手,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这点程度就脸红心跳,那生娃娃的时候不得直接当场废掉?

    林丝幼那边是古早偶像剧,林思筠这边是日常纪录片。

    完全不在一个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