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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若想找证据,大可以到胡氏家中翻检,那几把银豆子是中秋宴上官家赏给小子的,跟别处的工艺并不相同,胡氏不懂,大人定能看出来!”——南哥开始扯大旗了!非常委婉、非常侧面地提醒欧阳修,自己可是为国朝争过光的!扯完大旗还不忘示弱:“那是给崽子们备下的读书钱啊!徐大儒那边已经说好了,进了孟冬就参加旬试,几个崽子日夜苦读,千盼万盼,上学的钱竟被偷了!”——妥妥的博同情!欧阳修自己便是读书人,数年苦读,经历了一番波折才考中进士,最能感同身受。小崽几个配合地哭起来。司南该强硬强硬,该装可怜装可怜,表情十分到位,台词极具感染力。衙外诸人感同身受,攥着拳头请欧阳大人将胡氏绳之以法。欧阳修不说话,就静静地看着司南。突然就理解包拯了。倘若这位司小东家把他的画像挂在火锅店做招牌,他八成也会像老包那样干跳脚,没法子。明明长着个人样,怎么就精得跟猴似的?接下来的事,毫无悬念。差役们冲进于家的时候,胡氏正在藏钱。——其实,如果她狠狠心,把那几把银豆子扔了,来个死无对证,兴许还能保住命。偏偏贪得无厌,被抓了个正着。起初胡氏还不肯认,愣说司南让人把钱藏到她屋里,用来陷害她,即使打了板子用了刑,都咬着牙没改口。胡氏一边挨板子一边大声叫骂:“姓司的!你玷污我女儿,如今又来陷害我,就不怕下十八层地狱吗?”可谓是目眦尽裂、声声泣血,那惨绝的模样,倒像真是司南冤枉了她。百姓们心里的天平渐渐倾斜,有人小声议论,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就连欧阳修都皱起了眉头。于三娘失声痛哭:“生而为人,不得尊严,愿以死明志,只求大人还我清白!”说着,便一头碰在梁柱上。幸亏槐树眼疾手快,扯了她一把。没撞死,只是头磕破了,鲜血直流。槐树也顾不上这是什么场合了,一把抱住,几乎要哭了,“你要死了,我怎么办!”——围观之人眼明心亮,一眼便看出来,于三娘跟这个小后生才是一对,根本没司小东家什么事!偏偏胡氏还借此为自己开脱:“我可怜的女儿啊,不知为何被姓司的迷了心,连亲娘都诬陷!”谁都没想到,挺身而出的会是脾气和软的于大娘,“娘,够了!您就招了吧!不要再害三妹了,也别再挨打了!”二娘、七宝瑟缩成一团,依旧鼓起勇气,跟于大娘一起作证,那银豆子就是胡氏从司家偷的。至此,终于真相大白。围观百姓看了场大戏,皆是唏嘘。没想到,胡氏竟这般歹毒,为了钱财不惜以亲生女儿为饵,板子都打到身上了还是不认罪。案件经过借着众人的口传遍京城,再也没人说于三娘不检点,反倒开始同情她。在此之前,于家的三个孩子并不知道,偷盗罪在大宋有多严重,以为顶多和于三儿一样,关两年就会放出来。规定:“窃盗脏满五贯文足陌,处死。”也就是说,偷钱超过五贯的,就要杀头。当堂宣判,秋后问斩。司南并没有愧疚之心,一切祸根都是胡氏自己埋下的,他没有添一滴油、加一点醋。唯一担心的是,唐玄回来之后怎么办?这件事他从头到尾都没跟唐玄说!那个家伙,会闹脾气吧?第83章冷战???胡氏会被判死刑,除了律法规定外,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她是有预谋地盗窃。茶汤巷位于汴京最里圈,抬眼就能望见皇宫大内,治安一向好,自赵室定都后就没发生过抢劫盗窃之事。百姓们出去串个门、买个菜,大门都不锁,像司南这种挂个大锁的还算是谨慎的。胡氏寻了个江湖惯犯,买了把“万能钥匙”,把于三娘背进屋里之后,又用一对专门用来起青砖的细竹板把那个藏钱的洞抠开。司南没说谎,这些钱确实是给孩子们上学准备的,其余大头存进了钱庄。有那么一瞬间,司南犹豫过,要不要把钱说少点,比如四贯。只要少于五贯,胡氏就不会死。看在孩子们的面子上,给她个教训得了。转念一想,胡氏拿钱的时候,想着只拿四贯了吗?差役敲着锣铜满大街嚷嚷“盗钱五贯以上处死”,她不知道吗?当初她撺掇于三儿举报他私铸铜器,可想过放他一马?如果她知道接受教训,就不会一次又一次作妖。钱是胡氏拿的,没人逼她,司南只不过是依照律法,自保而已。在此之前,胡氏不是没有机会挽回错误。那天晚上她藏钱的时候被于七宝看到了,于七宝哭着求她还回去,她不仅把于七宝打了一顿,关了起来,还威胁他,如果他敢告诉二郎,就把于三娘卖了。现在的于七宝已经不是从前的于七宝了,在火锅店做工的这些日子,他和于三娘的关系变得特别好。如果胡氏说卖他,他一点都不怕,换成卖于三娘,七宝怕了。胡氏疯魔了。她并非不怕死,就是忍不住。看到那些白花花的银子、看到司家人比她过得好,她就嫉妒得红了眼!她没跟任何人说过,她原本是官家之女。那年北地大旱,她爹贪墨银钱,事发之后怕被砍头,才乔装成流民带着一家人逃了。后来阴差阳错,还是死在了路上,只有胡氏自己活下来。说起来,还是月玲珑拉了她一把。当时,月玲珑也混在流民之中,胡氏一眼就看出,她的言谈举止不像普通农妇,于是主动和她结交,后来,还真靠她捡了一条命。两个人一起来到京城,明明都是流民、都有不俗的出身,凭什么月玲珑能被狄青大将军认作师妹,而她就只能在小小的浣衣坊中做一个低贱的洗衣婢?再后来,各自婚嫁,两个人的差距越拉越大,胡氏心里的阴暗就像污浊的下水道,肮脏、刺鼻。其实,月玲珑嫁给司旭的时候,司旭还只是一个小小的商贩,没有开酒楼,更没有万贯家财。胡氏嫁给于三儿的时候,于三儿已经脱了奴籍,能说会道,长得也好,用司家给的钱盘了一间小小的酒坊,日日都有不错的进项。对于胡氏来说,已经是最好的选择了。她却不想这些,只知道嫉妒月玲珑。她就像潜伏在阴暗处的一条毒蛇,只等着咬月玲珑一口。司家人过得不好,她心情就好了,这已经成了一种扭曲的